法制網合肥10月9日電 見習記者範天嬌1136萬餘元“家產”中,合法工資收入僅占一成左右,817萬餘元不明來源。今天上午,原安徽省農業委員會農業產業化指導處處長的金樹芳涉嫌受賄罪、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,在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。金樹芳當庭表示認罪,稱其不明“家產”主要包括放在擔保公司的受賄款等本金所產生的利息、擔任專家評審費用以及親朋送的禮金,但具體情況無法說清。
  據檢察機關指控,2004年至2013年期間,金樹芳利用擔任安徽省農委農業產業化指導處副處長、處長等職務上的便利,在安徽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申報、評審、覆審、國家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推薦申報、監測及安徽省農業產業化項目扶持資金的申報、評審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、關照。
  這十年,金樹芳共收受了全省78家企業的錢財,索取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17.2萬元,非法收受他人錢財和購物卡共計200餘萬元。行賄者中不乏省內知名連鎖企業,因申報或覆審省級龍頭企業、國家級龍頭企業向金樹芳送錢。
  據瞭解,如果企業被評為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,能夠享受國家的相關項目補助和貸款貼息補助。這項評審和覆審是每兩年進行一次。
  金樹芳辯稱,自己並沒有向企業索賄,而是幫企業申報國家級農頭企業時進行“不合法的公務活動”,請人吃飯,送土特產,把這些發票拿給企業“報銷”。金還稱,“這些費用拿不上臺面”。
  檢察機關還指控,截止2013年,金樹芳個人及其家庭現有財產共計人民幣1136萬餘元,累計消費性支出共計73萬餘元,除去其能夠說明來源且經查實的合法工資收入120萬餘元,房租租金收入13.2萬元,以及受賄犯罪所得257萬餘元,金樹芳對其財產、支出與收入的差額部分仍有817萬餘元不能說明來源。
  對此,金樹芳解釋說,這些差額主要來源三個方面。一是他把受賄款等本金放在擔保公司,獲取比較高的利息;二是他擔任專家評審,給企業規劃提修改意見,獲得報酬;三是親朋送的禮金,像兒子生日收了10來萬元,兩位老人去世的喪葬禮金有20來萬元。
  “有些收入不合法,每一筆具體多少我也說不清楚。”金樹芳說。  (原標題:安徽省農委農產處原處長817萬“家產”不明來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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